潍人
加入时间: 2007/08/17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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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8-17 周五, 上午7:06 标题: 新诗的形式问题 (刘自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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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读林语堂的《苏东坡传》中译本,认为是一本迟读的好书,奇书。其中观点时有闪光之处,比如在讲到诗歌形式的历史时,宋朝伊始至中期,唐诗的形式七律五言已不能激进新时代的生活内容。其中人的心理倾向有变,体现在人的生活之中,个人情愫的发展与发达,需要更新老形式,产生新形式。苏东坡等大词人希望能以词影响诗史暨诗之形式,且创作盛丰,的确弃旧成新,成为当时的“新诗”。(固然,另一位大词人李易安认为苏轼“以诗入词”不足为法)个中酝酿按林语堂的观点则非常有意思。在《苏东坡传》中作者告知读者,宋词这种当时新诗的形式,实在是铁鞋游破,偶中拾来。他说,这种形式的发现、发明、发展、“壮大”、圆熟,是起源于“小词”这种形式。(当然唐诗中,已经开始用“词”这种形式)小词之发生,则缘于当时的青楼女子为答酬客人而随意吟咏的一种近似“民歌”之体裁形式。小词普及后,遂向“大”词发展延伸,终至成为宋词。而苏东坡等人其实不是宋词形式的发明人。宋词形式之创新而采用,应运而生,是青楼们的功绩。当然词之起源,众说不一,可追溯至很远。这一故事说明了几点内容。一是新旧诗体交接之时,会有一空白时期。这段时期之短长,全赖能否产生以新代旧的“运动”之发生。如果这一运动发生,旧形式自然会被取代,新形式自然会被采纳、应用。如果不然,诗之形式就会出现断档,空白和逆转。幸亏宋代诗(词)人没有因“逆转” 而回归唐诗之形式。(当然,宋诗也是一个重要的领域)。但宋词对于诗之形式,在开拓、更新方面,则是无与伦比的。这也会使人想起七律发生的历史。七律的产生也是由于齐梁诗人的形式创造,始于此,而盛于唐。这是朱光潜在《诗论》一著中不厌其详地加以论述过的。从音乐性上讲,诗之形式即其内部的构造,决然是其关键。至于唱诗时用何器乐人声附和,则属次之,不会和形式的决定性因素相较真。
二是宋词形式之产生说明了一个道理。按林语堂之观点,元曲比宋词白话,宋词比唐诗白话。自不待言。但无论趋近白话与否,都是中国人写诗依赖形式之明证。而到了白话诗,则一百年来,其形式一直徘徊于形式的有与无之间,闪闪烁烁,不辨其状。有些诗人的作品有词的内在形式的皮毛,有的则仰仗曲和律的影子。
三是,大多数新诗人中,以为白话诗的形式是靠外语诗的形式,如郭沫若受惠特曼的影响。于是,这个问题就不但没有变得明朗化,反而更加繁复和混乱了。以英诗为例,商籁也好,亚历山大体也好,英雄双行体也好,也是一代代、一茬茬苦苦孕育而成,有西诗形式自身衍化过程。西方近现代即新诗当中,这种形式的影响依旧显然是存在的,不过有所变通而已。说西诗之形式彻底更新到“自由”之形式,此断语甚不准确。西诗中人,也大多数是维持内在音乐性探索的。而音乐性探索,本身就是形式考究与追求的结果。这里的例子不胜枚举。如马拉美、瓦雷里、王尔德、乃至艾略特、阿会伯里等人,都是如此。其中庞德甚至以五线谱入诗,对音乐的追求已至极致。所以,找不到新的诗歌形式,诗之载体就变得虚妄,脆弱,诗盛其上,不胜难堪与倦怠,是因为诗人只好转向视觉效应。按照西方艺术所谓“视觉中心主义”的说法,诗之图画性,在近现代西方诗作当中,也每每被加以强调。但大凡比较慧智与天才的诗人,都大多是把音乐性放在首位如俄国诗人曼德尔施塔姆等人。因为诗与歌的结合是造成诗作基本品质的前提。汉语“诗歌”与古希腊时的诗歌,诗与歌本不分家,是为一证。以后,诗歌(加上仪形、舞蹈)逐步分家,但音乐性尚未被全部取消,但已弱化。墨西哥诗人O.帕斯持有此论。即便如是,如若把“诗歌”改为“诗画”诗歌的质感或许全被涂炭,以至使诗歌之文字本性滑向虚无。这是诗歌不讲形式的极端主张。为有良好感觉的诗人所弃。
那么,新诗形式问题,是不是也要等待宋朝式的发现呢?当代中国的“青楼”们看来无此本领无疑。那么,谁有这个本领呢?新诗的形式当然不是回到以往,取诗词曲令中之任何一种。一如前述,也不是投靠到西方人的形式中去。这是明摆着的问题。中外语言性质迥然不同,汉诗硬找西诗的形式,岂不是荒诞的嫁接。当然,必要的参鉴融合在某一个限度里尚可容许,但若以为汉语无本性,悉数可以西化为拼音字母文字之形式,则为大谬!这个道理太浅显了,以至无必要深述。汉诗,理所当然要寻着汉语自身的发展找到其语言本身的形式,而非其他。这个道理也十分明显,而操作起来却十分困难。某一个时代的“后现代”时期,相对的新(如词对于唐诗)应运而生,那么,当代的“后现代”是否到来了呢?笔者以为还远得很。新诗中人一百年来努力磨合西诗与汉诗,翻译之功不可没,但翻译仅仅翻译。翻译中事迄今也问题多多,何谈把翻译中的问题位移到创作中去呢?不幸的是,创作中人,可能此翻译中人更加不懂得西诗与汉诗之的微妙或显著的差别。译得好的西诗,到了译体,则“百花竞放”,忘记了原创之唯一的一步,是像李白、杜甫的原创一样,一个字也更动不得的。不是到了译体,却可以出现十几、数十个版本。比如中国译者对《鲁拜集》英版的翻译,就纷攘多姿,莫衷一是,没有一个定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译体与原文的极大差异。(且不说翻译的非信、非达、非雅)。
另外,译诗中事虽尚艰难,但毕竟也不是做徒然之工。相对于英诗,应战于此的译体在努力的目标上就不一样。比如辜鸿铭,就把英诗译为两种,一种为直译,一种为意译。此其一,其二是用古代诗歌形式,应和英诗的形式(也可说是英诗之旧形式),如吴宓等人。其三当然是白话的对应翻译,讲究两相融合,从一种形式、音韵、节奏,在形式、音韵、节奏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移位,如卞之琳等。也有只重其内容与大致排列的,音韵事已无暇以虑。如此看来,新诗在把英诗西诗转换为汉诗的过程中,翻译匠们尚不能妥善处理到完美,不谙此中奥妙与艰辛的某些新诗人,又如何直面西诗之形式呢?不谙此中长短,而强做其陌生形式之创作岂非成了空谈!但是,新诗的写作就是这样一天天沿续下来,沿续迄今的。退一步言,新诗在现阶段也许还只能做到邯郸学步的份儿。比较认真,比较严肃地搬运和改用古诗与西诗的体制,用之于自身的创作,使新诗在新形式未被发现时,尚保留东西方诗歌的原有形式与音韵,可能,这已是上乘之作了。因为,没有人考证过,在唐诗与古体之间,在宋词与七律之间,在曲与词之间,在所有这些空白地段,诗是怎么做的。也许;此间为马矣,回复之,无外乎是回到以前的形式中去。回到以前的形式中去,是不是也有好诗呢?这种好诗其衡量之标准,是不是同样克已复“旧”呢?想必如此。
再退一步言,旧形式可否盛新内容,一直也众说非一。时下不是有人说到了这个问题嘛(见《文汇读书周报》舒芜先生文)!笔者以为,从不同的尺度出发,可以衡量出不同的品味。新诗没有找到她的新形式、新体制、新“总谱”,她自可以复旧或半复旧(或仿洋、半仿洋)而支撑自身,古诗,也可以“旧瓶装新酒”,写出划时代的内容。近读小青年的旧诗,有一个感觉,就是时代感不强,全无悲剧意识,吟花弄月,徒有技法;而老诗人,从清末民初起,反映时代的杰作不断,如“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以至于今,“莫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邓拓诗)。在这样一个层面上衡量,小青年们的旧诗实为旧诗,有些酸楚,也令人酸楚。因为形式竟不完全是技法,更非匠气。诗之灵魂其实是更为超远的东西,此种现状,真真是“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了!
最后一提,此议不知是否说清或大致说清了一个问题,即,我主张的新诗形成探研,绝然不是回到旧形式。旧形式可用,又不可为新诗全用;一如唐诗可用,不可为宋词全用,是一个道理。新诗形式的讨论最终要回到对于白话文性质的讨论,这也是新诗无望避开于此的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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