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问霜
加入时间: 2009/07/17 文章: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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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0-8-11 周三, 上午2:14 标题: 李之平 “新红颜写作”命名之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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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红颜写作”这个针对女性诗歌写作者的命名,争论此起彼伏。很多评议出于本能的以及情绪上的抗拒,还有来自对命名的随意性也就是对文学的轻率态度的批评,但我们更需要理性的声音。文艺批评家蔡俊说:“有时候批评家的界定就是没有提供实际学术内容的现象描述。‘新红颜写作’这个命名更像是做新闻工作的人操作出来的,不像批评家所为。这个命名的问题出在包装上似乎界定不清。我们这个时代是很想搞混学术和品牌的。并不是策划者个人的问题。而是策展人想得太丰富,考虑的是话语的效应,而在诗学上没有找到扎实的立足点”(蔡俊语)。那么,这个命名的负效应就难免降低了诗歌自身的严肃性,接近“超女”和 “快男”了”。 这是令人兴奋的观点。
“新红颜写作”表面看来是对女性诗歌的当下提法,似乎是很符合当下特征:博客写作、即兴的、流行的、快餐式消费。这个命名甫一出现,便引起强烈的争议。认为荒唐可笑者大有之,认为对女性写作者的不尊不敬者大有之,但是将文学引向娱乐化却是其根本的错误。由此而观之,“新红颜写作”这个命名的问题出在这个时代学术基本面上的某种“堕落”。现在的学术界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则是:批评可以是一种话语制作,也可以允许失策。只要有话语似可不管它背后面对的是什么,不管是否还有文学艺术之精神背景的强大存在。
从第三代诗歌以来,诗歌和诗人就有一种向下的冲动,这个倾向表现在许多的网络文学运动中。艺术,现在似乎不再需要得到尊重了,许多网络文学运动都带上了自辱的特征。所以把“新红颜写作”放在这样一个人文和学术环境之中考量,就可以摸到它的制造者所受到的人文环境的影响。至少,“新红颜写作”的潜在语言,它的羞羞答答的意思并不是孤立的。在一个更在乎出名和点击率的时代,向大众的审美趣味靠拢也许是“明智”的行为?这是个值得广大文学工作者和文学爱好者深思的问题。
如果“女性诗歌”作为一种命名和一种“重要的诗歌现象”出现,应归结于80年代中期以伊蕾、翟永明、唐亚平、陆忆敏、林雪等诗人为代表的那种张扬的生命意识、较强的个体意识的写作。她们具有鲜明的女性意识和被刻意强调了的“独特的女性书写方式”,向人们提出了诸如“性别差异与创作的宿命”等命题。但是过强的女性意识容易堕入极端的女权主义,进而把文学问题简化为性别解放问题。
笔者认为,如果一定要区分性别,那么,只有女性写的诗歌,男性写的诗歌等这些外部的区分,而在诗学涉及的内部似乎并不存在所谓的 “女性诗歌”。直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女性文学理论都无法进入诗学的核心问题中讨论性别问题,因为在文学的核心价值地带,性别——就像很多文学的外部问题一样——被融化掉了。随着八十年代的女性身体写作和自白写作潮流的结束,取而代之的是“女性诗人”们走上更多元更广阔的诗写路径。
事实上,诗人除了能力的高低、作品好坏之外并不存在性别上的本质性差别。文学的性别问题的存在前提似乎首先考虑了两性之间精神气质的不同,女性大都温和、含蓄、细腻、内敛,表达方式相对于男性要内向些、细腻些。但这不能成为源于性别的差异化命名的一个充要条件。诗歌本是生命意蕴和胸怀感悟的流露,是与世界相遇产生的结果,是跟心灵和体验紧密相关的。无论是“女性诗歌”还是“男性诗歌”首先要放弃在批评上的性别标识,才能够进入灵魂层面去接触文学问题。至少,我们不能故意放大“女性诗歌”的意识。诗人写出自己对世界和生命的感受和体验,并能艺术地实现它,自然就会体现出诗的品质,我们可以在语言的呈像中体验到无性别差异的共鸣。
无论在理论家、文学史家的著作和批评家的文章里,性别命名都似乎具备着一种不可撼动的合法性。在各种雄心勃勃的社会和文学思潮标签批发市场中,可能这个命名只是具有方便分类、界定的需求,但究其本质,它依然是一种“男权意识”象征性的“特许”,其本身恰恰表明了事实上的未解放。
一些批评家一相情愿地总结出来的所谓女性特色其实不仅是女诗人的特点,而是好诗人的某种普遍特征。在文学领域,尤其在当代诗歌这个孤独的塔尖上,女性诗人在实力上早已并不是一朵小浪花了。虽然男女生理、心理的差异必然会造成双方看待世界的不同方式和表达方式,或者说它们参与造成某些不同的诗歌风格。比如对大自然的关怀,对生命柔弱的表现,梦幻与心灵的在场等等。需要重视的是:由这种差异而造成的不同的表达通道实际上都指向了一个目的地:关怀和拯救、爱和矛盾、理智和情感,心灵和世界。这些才是真正属于诗的价值。
文学涉及的终极问题与社会身份和性别身份并没有本质性的充要的必然关联,所以文学精神的实质无法用性别标识这一携带了很多额外信息的概念所能有效阐释的。作为一种文学现象应该具备一定的诗学讨论价值,而不应该是一种过分简单的标签。但是,我们往往可以看到更多的更缺乏意义的命名——比如“打工诗歌”等等。如果这样分类下去的话是否可以命名“法院诗歌”和“第三产业诗歌”呢?
女性有着自身特别的发展和蜕变过程。也许在少女时期和青年时代她的诗歌呈阴柔之美,但随着阅历和思想的发展,是有可能走向阳性的一面。事实上在诗歌内在的东西上——本然的智慧和对人类的处境和自我解放的可能性的探索——在这点上,男性和女性并没有本质性的区分。在普通的(由男性书写的)艺术史上,由男性艺术家创造的艺术作品无论在数量和所抵达的高度上都远远超过了女性,这个情况和很多巨型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女性长期的受教育机会和话语权力的匮乏。这些现实问题在现代社会基本上已经得到了本质性的改观。目前的诗坛,女诗人的空前活跃和创作上的优异实绩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感觉上的细腻和丰富是一个优秀诗人的基本素质。没有丰富敏锐的感觉,不可能捕捉诗意,创造诗趣。尽管这种能力对于天生敏于感觉的女诗人,或许更显得突出一些。在诗歌语言上,女性具有天生的对语言的形象传达和感觉传达的较强的操控能力,部分女诗人表现出突出的反转语言结构和颠覆僵化概念的能力,造成符合内在经验的陌生化效果,使读者产生一种新鲜通透的感觉。此外,她们还具有较强的造境能力,无论是叙事还是抒情,提供给我们一个个生活和诗意的意外。
某种泛滥了的女权主义批评,也经常想当然地把人类面临的共同悲剧和矛盾处境简单地归结为男权社会的迫害,就像某个历史时期大家都比较省事地把历史上的文学作品单一地归结为是“对于统治阶级的反抗”一样。女诗人翟永明,在她结束自白诗歌写作,由长诗《女人》转向对世界的深刻发掘时期,她再也不是当初自饮自酌的翟永明。“现在,才是我真正强大起来的时刻。” (翟永明:《黑夜的意识》)这些女诗人一直在同男性诗人并肩作战,同行在诗歌发展的道路上,对推进当代诗歌的进程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她们的某些所谓“女性写法”与所谓“男性诗人的风格”在她们的诗歌中交叉出现,更广泛地关注社会,揭示现实,反映弱势群体生活,写出大量悲悯雄浑之作。她们努力追求诗歌的终极价值,为抵达真正的艺术家园而奋斗。尽管在男权社会的外在的体制和所表达的经验的皮相之下,她们被生理与情感以及社会性的阅读心理威逼,让她们更多具有一种强烈的性别自我意识,但她们在文学的河流中是与男性同样重要和不可忽视的艺术朝圣者。
红颜遍地都是,可是女诗人并非遍地都是。汉语词典上对“红颜”一词的注释是美貌女子,新红颜大约就是新美貌女子了吧。尽管有论者也表示,新红颜是新时代、多媒体时代(博客时代)女性写作或女人意识得到实现的产物。可是,这个命名无法掩盖一种意味深长的非现代的,非文明的,并且早已经过时了的“男权意识”。所以,我们认为“新红颜写作”更像一次成功的后现代的展览策划和学术泡沫的一部分。它严重降低了诗歌的艺术尊严。
注:此文部分内容选自本人《女性诗歌命名的焦虑和尴尬》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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