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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萦怀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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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英子



加入时间: 2009/07/22
文章: 82

文章时间: 2009-7-22 周三, 上午3:34    标题: 一《别》萦怀27年 引用回复

  徐应佩

  吴奔星先生的新诗代表作《别》发表于1982年《诗刊》第11期,一见之后特别喜爱。当时我正在应北岳文艺出版社之约编写《历代送别诗选析》,广泛接触与遴选从先秦到明清优秀的送别诗。觉得吴老的《别》与古人之作大异其趣。古人的送别诗写得都比较实,有的在题面上就明示了送别的对象、地址、缘由,如陈子昂的
《送魏大从军》、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王昌龄的《芙蓉楼送辛渐》、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柳宗元的《别舍弟宗一》、苏轼的《送子由使契丹》、袁宏道的《送邹金吾游白下,时在武昌》、丘逢甲的《送颂臣之台湾》、谭嗣同的《送别仲兄泗生赴秦陇省父》等等,可以说历代送别诗多标明送人者与被送人的关系以及分别地点、时间等。有的不在题面上反映,就另写“小序”冠于诗前。

  吴奔星先生一破千百年通例,仅于诗题标一“别”字。就诗的内容也难判定与之分别的为何人,甚至难以确认与之相别的是其爱人、亲人、友人。正由于没有“特指性”,这就有了“普适性”,使诗显得空灵、超迈,可引起广泛的共鸣与喜爱。这是诗人深得诗之三昧所致。

  历来写送别诗多抒离情别绪。早在《诗经》时代被誉为“万古送别之祖”的《邶风·燕燕》就表现了“瞻望弗及,伫立以泣”,“瞻望弗及,实劳我心”的情绪。南北朝时江淹的《别赋》总结曰“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故别虽一绪,事乃万族。”意谓各种对象或原因的分别,都是令人伤心惨怀的。“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自古多情伤离别”成了比较普遍的情绪。虽也有“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何人不识君!”(高适《别董大》)“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王维《渭城曲》)“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王昌龄《芙蓉楼送辛渐》)“楚山秦山皆白云,白云处处长随君。长随君,君入楚山里,云亦随君渡湘水。湘水上,女萝衣,白云堪卧君早归。”(李白《白云歌送刘十六归山》)等慰勉语,可还隐约滋生出惆怅与伤感。这是古代农业文明时代交通不便利、通讯不灵通自然滋生出的离愁别恨。即使到了现代社会现当代新诗中也难免余绪犹存。可是吴奔星先生的《别》则写得毫无离愁别恨。“哪里都有夕阳,哪里都有露珠,哪里都有河水,你走了,留下整个的你!”写“别”等于“不别”——别者走出了送者的视野。却走进了送者的心灵。而且反复用“哪里都有”凸显了时间、空间的境域,更显示了二人间感情的诚挚、深厚。不因时久而淡薄,不因地远而疏离,时时处处都见到你的笑容、眼睛、身影。这正是新时代的别情和古人判然有别之处。即使现代新诗中写别情的也无人企及。吴老的《别》可谓前不见古人,今不见他人,堪称超越古今别诗的绝唱。

  我对《别》情有独钟的另一个原因乃在于缘《别》而激发了研究新诗形式的兴趣。我对新诗形式问题的思考,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我的处女作《略谈诗词歌赋传统继承问题》(刊《光明日报》1956年11月17日第3版“文艺生活”副刊133期》)不意因此而罹祸,和吴老一样,丁酉劫难后中辍教学与研究达23年之久。粉碎四人帮之后幸会吴老,得以识荆,并多次于作家协会及学术活动时得到吴老耳提面命的教诲,又喜读《别》诗,面对新诗边缘化的现状,燃起了探索兴盛新诗的热情。关于新诗散文化(自由体)和格律化的问题,吴老在《中国新诗鉴赏大辞典·序言》中有详论,我想古代诗的形式也不是什么圣哲先验地预设了某种格式而叫人遵守的,而是在实践中产生,后人归纳总结使之定型化的。古代近体的绝句、律诗经过了魏晋六朝七百余年至隋、初唐才定型。新诗才九十年历史,而新诗又是“五四”新文学运动后才产生。诗是语言的艺术。诗的语言由文言改为白话,是个革命性变革。如古汉语入声字派入现代汉语四声,古汉语多为单音节词,一字即为一词,现代汉语百分之八十为双音节或多音节词。新诗初期的形式又多从国外移植过来,而汉语和外语属不同的语种,各有自身的语言特点和规律。研究新诗形式只有从新诗优秀之作中归纳总结。于是我写了《新诗形式探索》发表于2002年《扬子江诗刊》第3期,主要以吴老的《别》、余光中的《乡愁》、沙白的《水乡行》为例予以剖析。同年又增加陈白子《田头铁铺》诗例写了《新诗的形式问题》发表于《江海纵横》第2期;后来在多次关于诗歌研讨会上发言谈这个问题,还写了《新诗须有形式》,发表于《江海纵横》2007年第3期、以及《我对新诗形式的探索》,发表于《南通今古》2007年第2期。

  新诗才九十年历史,对新诗形式的研究学界还在进行。为什么新诗不如唐诗宋词那么辉煌?就在于古人从小就接受以文言为基础的旧体诗词的训练,且旧体的格律经千百年实践,证明符合文言的规律,臻于成熟。而新诗人大多还未发现和运用现代汉语的美质,因而形成新诗史上多次自由体与格律化之争。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鲁迅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提出“诗须有形式,要易记,易懂,易唱,动听,但格式不要太严,要有韵,但不必依旧诗韵,只要顺口就好。”(《鲁迅书信集1935年致蔡斐君》)又说“句数、句型虽不固定,但是讲究节奏、韵调,给大家容易记,又顺口,唱得出来。”(引同上书1934年11月1日致窦隐夫)可见用白话(现代汉语)写诗一定要研究现代汉语的美质加以运用。吴老的《别》经央视刘芳菲、王小丫朗诵,旅美音乐家铁树谱曲,思雨演唱,由明华网而互联网广泛传播,海内外无不知晓,充分证明了《别》的可诵性、可唱性。吴老认为新诗要写得“可读”、“可传”,《别》则达到了令人“爱读”、“久传”的地步,成了传世的经典!这只有理论与实践兼备、旧体新体同擅的奔星老能为之,他人岂能写得如此炉火纯青达到新诗峰巅之处!

  二十七年来,我一直品赏着《别》甘芳的诗味,探寻着他貌似平易实为玄妙的诗艺,研讨着有别于古诗又异于常见的新诗的形式,尝试破译诗中现代汉语美质的密码。这样,也就出现了一《别》萦怀二十七年的阅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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