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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培:诗歌是秘密的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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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云平沐沐



加入时间: 2007/08/24
文章: 135

文章时间: 2009-12-01 周二, 上午4:35    标题: 庞培:诗歌是秘密的火光 引用回复

  诗歌是秘密的火光
  ——答《温州晚报》记者问

  
  提问:阚兴韵
  时间: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阚:我想,每个诗人心里都有一个“理想国”吧。庞培心里的理想国是什么样子?
  
  庞:这是一个精神范畴较高深的提问。我作为诗人时常假想,自己已经跻身于“理想国”国民的行列了吧?这传说中的“理想国”无论是具有世俗社会可能的形式还是纯粹精神性质的,恐怕都离不开人类诗意的创造和流露,诗意之美吧。诗歌从修辞意义上比一般其它的文体更快更早地具备“理想国”的雏型。诗人对于万事万物,总是有着更多更美的想像和向往,相比较一般人,他的这个职业更务虚。或许并不存在什么“理想国”的问题,而仅仅是艺术范畴的虚与实的问题;有人分析历史上著名的大诗人,他们一生的创作实践背后,多少会有一个类似“理想国”的终极图景:里尔克的“玫瑰”,叶芝的“塔”,歌德的“西东合集”或者顾城的人造天堂般的“女儿国”、“小岛”……这类情形确实存在。而在某种程度上,这其实恰好证明了诗人们作为普通凡人的性情。我心目中的理想国有着太多的平原村庄、古代的诗词、流泉,树林里的风,或许是一个被毁损了的拍曲踏歌的古代江南,有很多女性的腼腆、温存和适宜郊游的好天气。有时是音乐形式的。历史上有很多人早已经到达并且完好地建造成了他们的理想国。庄子、陶渊明、管仲、曹雪芹。假设社会学意义上的“理想国”只是诗人们终其一生苦心孤旨的美学建构,我相信,我曾在古今中外不同的诗人那里程度不一地见识过它们。时间,有时是一个可供我们长时间旅行的足以令人流连忘返的古代花园。时间,是一次可怕、美妙、深奥的旅行。看看你的下一站会到达哪里?所有心灵或精神世界的美作为一种燃油的辅料存在。我心目中的理想国是一部内容朴实题材包罗万象而修辞崇高的著作。或许,我已时常流连在我的理想国:在西北一个无名小站上,在书房一角,在跟自己爱的人会面的一刻。
  
  阚:自古以来,诗人都是高贵的、受人尊敬的,我想就是因为他们描绘了一个理想国。其实我心里也有一个乌托邦,我感觉到,它更多是伴随着拒绝而建构起来的。人的成长过程很有意思,最初是接受、融入,后来却要学会否定、拒绝。是不是这样?
  
  庞:因此纯粹的艺术活动之外,还存在一个“生活的艺术”。记得好像是林语堂和安德列·莫洛亚有专门论述这方面的著作。据我所知,“道德”是有关生活的艺术一个特别深奥的很智慧的词。我们中国人的国学在这方面颇有心得。“仁义礼智信”什么的。近来,我对这其中一个“礼”字很感兴趣。这是一个哲学问题。
  
  阚:你曾说,“诗歌是最后留下来、秘而不宣的抗争。”抗争的极致形式是拒绝活下去,自杀的诗人很多。而且他们都是最好的诗人。朱湘、海子等等,我对他们的诗作总会特别偏爱。如果要我描述我想像中的诗人,我会用两个词,一个是“美好”,一个是“脆弱”。你是位诗人,你又是怎么理解诗人呢?
  
  庞:恰恰相反,最好的诗人都没用自杀。莎士比亚、歌德、卡瓦菲斯、米沃什、……艾略特并没有因为《荒原》的颓丧图景而放弃他世俗社会的身份。自杀的诗人中间最伟大的恐怕是洛特雷亚蒙,是特拉克尔和茨维塔雅娃。诗歌永远具备对于生命的庄严定义,而不是相反。某种程度上,诗歌一定是对于死亡最长久的轻蔑抗争。所有人里面,或者说,所有生物形式,也即生命中,对死亡一直孜孜以求不予承认的其实是诗人。诗人是最勇敢的抗争者,其天性从一开始就拒绝毁灭、庸俗、腐朽和了无生气。诗人是天性的人类的孩子,是未成年者,是青年……。我想像中的诗人是浑沌初开的,是原始勇武的有力者。诗句如同晴空之上的霹雳,所以它可能恰好跟“美好脆弱”相反!这只是我的一己之见。勇武坚韧,也可能呈现在世人眼里是美好脆弱,但我们时代的汉语太需要回到本原的理想,太需要盲目甚至无知的力量了!总之我对于理想诗人的描述是两个词:“有力”、“有力”!——这之外大概不需要再谈论什么真实了吧?

  我理解的诗人——外部世界根本不是他的敌手。他的致命敌手是他自己,是随岁月而存积在他身上,他生命里的层层相淤的时间。

  自我时间——一个诗人的能量有效之所在。

  时间夺走一个诗人之前,美能否到达?这正是神话中的歌手俄尔甫斯在把回眸一瞥的妻子带出地狱之前,相比较无法正视的死神,仅仅快出哪怕半步?
  
  阚:你这次来温州,用一个讲座专讲海洋,呼唤蓝色的海洋文明,我想那是否又是另一种境界?海纳百川,海的特征就是包容和辽阔。拒绝与包容好像又是一对悖论。
  
  庞:玄觉是温州人。中国的禅宗,六祖有五大弟子,包括那个神秀,但玄觉的故事是最令我欢喜的。我并没有更好地游览这里的山水,因为时间仓促。说到这里,你一开始提及的“理想国”又让我有所联想。在古代中国,山水实际上很可能就是中国人、华夏文明中不言而喻的理想国。所以山水一词在汉语中深藏有很多奥秘。我来温州,谈了一个关于海洋的专题,部分原因或许正是你所说的“理想国”。这其中的关键词大概就是:“山水”、“海洋”、“理想国”。当代新诗,或者说当代诗歌的生态不甚理想,而强劲的海风,我想更多清新的来自海洋世界的劲风是否会对于汉语有益呢?回答是肯定的,正如你所说:新鲜有力的境界。
  
  阚:消费时代,诗歌的读者数量缩水。我们偶尔也会疑惑,我们为什么需要诗歌。你应该也问过自己吗?你是怎么跟诗歌结缘的呢?
  
  庞:消费时代?我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我也从未问过自己“为什么需要诗歌?”如果说有过类似的疑惑,那也只是跟“活着还是死去”相类似。生活的重压有时会使人的心智短时间幼稚,但美学跟一般的病理学仍旧是两个概念。至于我是如何跟诗歌结缘的?跟诗结缘就是跟少年时代结缘,跟内心深处永远不死的童年结缘。人可以死一百次,但他那惟一一次的童年永远不死。或许,诗人们正是为那惟一永恒的童年活着。《活下去,但是记住》,这是前苏联一部小说。记住什么?记住人的童稚和童贞,记住最初的心跳和最初的那些亲人。他们永远是生命的诗篇中的一行行。生命,有时也具备诗歌里那种分行的美。所不同的是在是文字的位置上,如今是一张张脸庞,是人的面孔。我不是跟诗结缘,我是跟人结缘。是跟人的不死性,亘古不灭的精神的火种——诗歌是这方面的典范。诗歌是秘密的火光。

  写诗,是跟生活结缘罢。不能说诗人特别能或者特别会生活,但生活一定跟诗歌,跟某种程度的诗意结下了不解之缘。谢谢你提问中的“缘”字。


  阚:我看你谈到喜欢的诗人和诗歌就特别激动,还随身带着手抄的摘记(这事儿大家一般都只在小时候干过)。讲座上你向读者介绍的也大多是别人的诗歌,那么你自己最得意的作品是哪些呢?

  庞:我最得意的作品是一部分写诗的经验。一首题目叫做《雨》的为数12行的小诗,甚至是一首只有四行的短诗:《一阵江风》。

  我们先看《雨》
  
  雨慌乱地下着
  仿佛一个女孩子不知所措
  突然尝到亲吻的滋味……
  
  在窗玻璃上,
  在乌云、相聚、局促的爱抚,
  磨损的手指间,雨
  
  充满离别的惊恐——
  树。男人的裸体
  露出暗褐色的疤痕。
  ——(1993)
  
  然后,我再给你念那首《一阵江风》:
  
  这时候一阵江风
  吹向远处的青山、芦苇岸滩
  江流汩汩,有时波平如镜——
  我毕生的努力都在这股轻风里
  ——(2004)

  这两首诗,之间相隔了十一年。一个诗人,想要完好地走好他生命中的十一年,应该说极为复杂,也很不容易。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只能说是热爱吧。热爱生、热爱死,热爱自然万物生命中的一切。两首诗,前者是我31岁那年的作品,背景是我在广州当记者,夜里住在一个环境荒凉的单身寝室。已经记不清当天夜里是不是真的下了雨。而后者,我写它已经四十二岁了,我写得更短,更加简约了。如果可能,我甚至想要只字不留。诗人常常会有那种超绝体验。我一语不发,我就成就了一首了不起的诗。这两首诗,一首写雨,一首写风。所谓“风雨人生”吧。写的都是爱。一首写到了离别,另一首是关于宽宥。苏东坡曾言,“天下风分四等,第一等好风是江风……”他把海风放在最次要地位,这是题外话。实际上看到一首好诗,不管诗的作者是谁,我有时绝对会比那首诗的作者还要激动!我时常会有这方面的体验。这方面想说的话实在太多了……

  阚:你给自己找到一个最有诗意的笔名:庞培。那个沉睡千年的古城,因灾难而得以保存,它保持着千年前的容颜而与今天的人们相逢。我想,“庞培”本身就是一首诗。它给了你灵感对吗?

  庞:所有文字都给了我灵感。这个笔名也概不例外。这没有什么特别的。1979年的某一天,那时的我,已经开始最初的文字涂鸦,有一天在县图书馆,翻阅一本当月的《钟山》杂志,看到一篇解释和介绍那座意大利古城的文字,立即就一见钟情,从此应用至今。同一年,也是《钟山》杂志,刊出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老天!我就像回到了恐龙时代一样,我化了整整两个下午把这篇小说手抄了一遍带回家,反复阅读。至今我对于茨威格仍有跟别的优秀作家不一样的感情。假设有人问我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作家,我会这样作答:“你在十七岁那年,找一部6万字的特别喜欢的小说,手抄一篇!”我认为这是有关作家问世的奥秘的实情。谁也解释不了这其中的疯狂。作家是由疯癫起步的。我以为,相比较我那个笔名的由来,我与斯蒂汾·茨威格的这一层渊源更能说明问题,这正是你所说的“千年前的容颜”与“今天”。对于一名圣徒,手抄一遍《圣经》并不算要求过高吧。

  阚:马叙曾说,你的文字一直具有低语的品质。你应该是感情特别绵密而内敛的人吧?“低语”这个姿态我琢磨着似乎很有意味?

  庞:《低语》是我第一本书的书名。它是散文、随笔、日记、思想札记,也是诗。1996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它一直有着读者方面很好的反馈。几乎是我的书在读者群中寻觅到最佳知音的一本书。目前早已绝版了。网上书店据说开出了高价索售。2006年我旅行到了新疆,正是在我写作《低语》并且经出版社编辑之手推出的那个月份:8月,我住在吐鲁番市火车站附近一家小旅馆,像往常一样,下午闲逛到当地的书店。我在一整排书架的最底层一栏,一眼认出来还有一本十年前的我自己的书!仍旧是当年的售价。十年后又回到我手跟前,这真是冥冥中的一次相遇。从此我在国内任何书店再也没看到过自己的这本白色和靛蓝封面的书。我一直以此类事当作生命中的幸福际遇。作者在书店里看见自己的书,跟自己的书在一个陌生世界里相邂逅,这是十分美妙的经历!这精神的火花有着不一样的绚丽动人的图案,对我而言,我跟这本题为《低语》的书之间有过一次类似一夜情的奇遇,无怨无悔。至于我平日里的感情方式,还是把它交付给一本可能的新旧著作——一本书吧。

  阚:你写《日出之歌》,写《人到后半夜》、《在离别中》,诗里都是绵密的生活细节,一切生活细节都染浸着情感印痕。我比较喜欢这种言之有物的诗。但是现在有不少现代诗,可能过于追求陌生化效果,或者根本就是故弄玄虚,设密码似地,让人不知所云。诗歌的美,不外乎语言、意象、意境等元素,但最终打动人的是诗人的情感。过多的炫技大概对诗歌的魅力有害无益吧。

  庞:诗如果好,确有魅力的话,怎么样都行。炫技或者无技巧,多抑或少,全都一样,只要一首好诗成立就行了。如今有人跟你说什么“这份炫技是否有害诗歌的魅力”,这基本是变着法子在骂诗。古往今来人们一直是以如许腔调发泄对诗、对艺术的误解!这根本毫无新意!诗就意味着不落俗套、卓然独立,仿佛初升的星星,你如何在整个浩淼的星际丈量出它的方位和星座?而说出一颗星星的准确位置又跟这颗星星在人类眼睛中的亮光有什么必要的关联呢?它闪烁。它明亮。它璀璨。这就足够了。或者说,“言之有物”了。实际上相比较言之有物这样的说法,我更喜欢“言之无物”。有了言,物的有无实在是无关宏旨。反过来说,物之有无,人真的难以界定。关键在于“言”。至于“设密码似的,让人不知所云”——窃下深以为让人不知所云绝对是诗歌的一种很重要的职责,诗的用途恰恰在于某种程度的不知所云——跟一般的散文恰恰相反。恋人,很难等同于婚姻中的那名“内人”吧。反过来说,婚后多年,自己的伴侣仍在某种程度上占有恋人般的魅力或想像,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这是婚姻的诗意之一吧。


  阚:对你而言,好诗的标准是怎样的?

  庞:有时候,会有那么一点“不知所云”。

  我始终对语言深怀敬畏。因此,谈到标准,有点像试图去言说大海的潮涨朝落,一方面特别清晰,一方面,也有含混朦胧的部分。

  对我而言:特别清晰的那部分是:朴素深刻。

  一首好诗会说出一部分人类社会共有的经验。在思想上,是人类理性一次小小却不失辉煌的胜利。

  一首好诗,能帮助人们更好地相爱。

  阚:据说你喜欢英国诗歌?但诗是不可译的,我们该如何阅读外国诗歌的呢?你的诗歌创作,是更多扎根于唐诗宋词元曲呢,还是更多受西方经典诗歌的影响?

  庞:我不仅喜欢英国诗歌,同样也喜欢法国、意大利、德国诗歌。再没有比1960年代出生的人更了解世界文学概念范围的诗歌了。可以说,他们比法国本土的读者读更多的法国诗歌;比英国读者了解并熟知更多的菲列普·拉金,当然是在某种程度上,这批人,这一特殊的年代,不仅当时代的整个地球上没有,纵向到整个中国历史,也是绝无仅有的一代,可以称之为文学的、或外国文学的一代。因为有整整一百多年的国外文学。在1980—1990年的短短十年里,被介绍进来了,成了汉语中一大片蔚为壮观的“热带雨林”,而我,并不例外,也是这丛林居民的一员。你如果和我年龄相仿,爱好阅读,你八成也会喜欢并熟知很多的英国诗歌、法国诗歌;也会了解更多的雨果、蒙塔莱、夸西莫多、特拉克尔、米斯特拉尔或阿赫玛托娃……。这些,对我们而言,是家常便饭。不光诗人们如此,小说家如卡夫卡,哲学家如尼采、海德格尔,都是这样子。有一段时间,地球上有这么一个国度,那个国家里有一个这样的省份和城市,大家都在谈论卡夫卡,几乎人人争抢一个叫做“萨特”的人的晦涩难懂的书,奇迹到达这样的强度,超过任何科学仪器所可能测量、规准好的地震强度。我说的是1987年的中国,1991年的中国……人人都谈艾略特。我经过了那个年代。我已经很难甄别出自己最喜欢的诗人名字。至于“唐诗宋词元曲”?那是学者们的事情。在童年被遗忘和被丢失了很久之后,童年又回来了,回到我们斑驳杂乱的记忆里。世界文学,成了常识和基础。相反,我们自己的文学,则成了可有可无的片断。这没有什么不好的,相反,这很必要。

  我回答了你的提问了吗?好像没有。没关系,你说了:诗是不可译的,一代人的成长,往往,也不可言说,总之,我一点也不特殊。关键在于今天、现在、此刻——世界的也好,本国的也罢——重点在于文学的本身。

  阚:据说,你还写了一部长篇小说《爱的罗曼史》,那是怎样的一部作品?我以为小说讲故事,诗歌是抒情,小说是开放的、对话的,诗歌是自足的、私语的。两种是很不同的写作吧?

  庞:两种确实很不同。两种我都没写好,没达到自己理想的效果境界。由于《爱的罗曼史》的相对平庸和失败,我在很长时间,好几年里不再敢写小说。我把写小说看得太过于神圣。小说的开放性、对话性,如你所言,确实很难达到较为经典的表述。而多年来,我对阅读的好恶不知不觉培养出了对经典的敏感。我不是一名成功的诗人,也更加地并非经典意义上的小说家。我也并不时常“言之有物”。一定程度上,只是三两本还不错的——指的是反响,文学性——书的作者。我从未公开出版过自己的诗集,惟一的一本正在印刷发行中的还是台湾版的,台湾诗人黄粱,同时又是很有心的一个出版人。我的诗集中的一本在他手上,题目叫做:《四分之三雨水》。应该说,对自己的作品,我心知肚明。而我自我的一部分仍趴在县图书馆阅览室的下斜式书桌上,仍在满怀狂喜并虔诚地抄录《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书籍、诗歌、文学,皆为那封外部世界神秘的来信。有一天,我内心的信箱突然开了,启封了,一封信掉落在地,我们命运的全部空白和写满了字句的部分全在那小小的信封里,全在小小的信邮过程里,缓缓地,被一双注满童稚的古老的黑眼睛打开、展读。而信的内容,信中的“言之无物”或“不知所云”,仿佛或者说酷肖一场大雨过后留存在我们个人世界玻璃窗上的那些晶莹雨滴,那已经不是雨,而是命定的晶莹。生命,因此,是“慌乱中……突然尝到亲吻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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